中国学位三十年 征集资料   分类:其他 | 上传于: 2020-02-12 09:00:05

1."“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 攻读博士、硕士学位辅导讲座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5年12月
" 2."一、国家公派留学项目是什么类型的项目?
二、申请应具备什么资格和条件?
三、如何结合公派项目对外联系及申请?
四、如何准备好各项申请材料?
五、国家公派留学生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 3."一、国家公派留学项目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赴国外留学,也即政府奖学金项目。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以下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
(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2)国家公派硕士生项目
(3)区域外语专项
(4)艺术人才专项
3、国家公派留学生的荣誉和责任
4、资助标准:基本满足在外学习和生活需要。
北京大学历年录取情况
" 4."录取及国别分布
录取名额不限,平均而言高于80%的申请者通过了留学基金委组织的评审;
分布于美、德、英、比、荷、法、瑞、日、澳等国知名高校,以及特定专业的特定国家和地区。
2016年选派计划
1、研究生项目全国计划选派8500 800人出国留学,包括:
联合培养博士生5500人(北京大学可推荐申报300人),攻读博士学位3000人,硕士项目800人。
2、类别:学术型博士生项目/硕士生项目(侧重职业型,专业范围有扩展)。
3、资助类型:一是生活费、旅费和签证费;二是包括学费资助在内。
4、留学院校: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研究所、实验室,不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
" 5."二、申请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具备较强的学习、科研和国际交流能力;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推荐研究生水平,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成果;外语水平达到要求。
3.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0年3月20日以后出生),目前为我校2016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在读硕士生或在读博士一年级;身心健康。
4.选拔范围不包括:港澳台生源;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且留学资格尚在有效期内人员;擅自放弃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人员;5年内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本科、硕士期间派出者除外);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违约人员;获国外全额奖学金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 6."6、符合国外院校的录取条件,并取得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的证明。
外方收取小额度费用对申请资格影响较小:3000美元/2500欧元or英镑。
7、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项目派出者,需同时满足协议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参考各项目简章。
8、入学时间一般为申请当年度,博士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硕士资助期限10-24个月,留学期限以留学目的国家及留学院校的学制为准,以录取通知上的学习期限为具体依据。
" 7."三、结合公派项目开展对外申请
1、基本原则和方法
(1)申请并争取获得外方的全额奖学金是优先选择。
(2)依托并利用国家公派项目,扩大被录取的可能性和选择范围。
(3)有针对性地将国家公派项目作为一种渠道和资源,创造有利因素和可能机会。
" 8."
申请者对国家公派项目的使用与否及如何使用,应结合本人跟外方院校及导师申请、联系的实际,对全奖可能性、院校意向性等做出预计,区分不同情况、侧重不同学校,采取不同对策。
(1)对于有较大可能和把握获得全奖的学校,不建议结合公派奖学金项目申请。
(2)对于取得全奖不确定性较大时,可考虑利用公派项目资源,提高录取可能性。
(3)冲击更好的、实力更强的高校,争取可能的录取和选择机会。
" 9."2、准确说明国家公派项目的有关情况
结合公派项目的对外申请,应准确地向外方说明该奖学金项目的背景、申请条件、资格要求、资助范围、获得资助可能性等信息。
(1)中国政府设立的政府奖学金项目,用于资助本国学生赴国外知名高校攻读博士/硕士学位,资助期限为xx个月,资助标准为xxx。
(2)获得外方免学费或得到相当于学费部分的奖学金或收入来源,申请公派项目的生活费和旅费资助。
向外方学校、院系、招生主管、教授等说明情况:本人有资格申请中国的政府奖学金项目资助生活费,前提是外方能录取并给予学费免除或提供用于支付学费的收入来源,这样才符合项目要求,申请并获得中国政府的生活费资助后,到贵校攻读博士学位。
(3)通过中国CSC的评审并被录取后,获得资助,平均而言获得资助的可能性是80%。
" 10."3、外方免学费的形式和渠道
(1)学费免除,即tuition waiver;
(2)提供相当于学费部分的奖学金;
(3)提供可支付学费的收入来源;
(4)留学基金委合作协议项目;
(5)其他资助形式和经费来源。
注1:可以是外方已给予奖学金额度的折合换算,可以是外方给予的多种类、多来源经费或收入来源的组合,形式可多样,额度上大于等于学费额度即可。
注2:外方录取以及给予“学费减免”,可以是条件性的,如“在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的前提下,录取结果/学费免除才有效”,消除疑虑。
注3:“第一学年免除,后面基于良好的学术表现继续免除”,是有效的。
举例:部分学费免除
" 11."4、外方录取通知或意向性录取函
录取通知或意向性的录取通知是最重要的申请材料;
内容应包括:申请者个人信息、留学身份(PhD Student 或MS-PhD Student,Mphil Student)、专业领域、留学期限及起止时间、免学费或提供可支付学费的收入来源、外语水平达到要求等信息;
需用外方正式信函格式,有所在单位正式抬头,有发函人的手写体有效签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原件 、PDF电子件、传真件等均有效。
或者在取得Admission同时,请外方再附一份关于学费问题减免或有收入支付学费及额度的证明信,有效。
" 12."举例:条件性、意向性录取通知及免学费说明
(仅供参考,请勿照搬,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① On behalf of ~~~ 13. I'm pleased to inform that you have been admitted to our PhD program ~~~. We understand that you may be the recipient of a scholarship for postgraduate study from 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and this offer is contingent on receiving this CSC funding 14. if granted 15. then ~~~ will provide a tuition grant of ~~~.
② I hereby confirm that xxx from ~~~ has been accepted into our PhD program in ~~~ at ~~~. As a recipient of the CSC governmental Scholarship for PhD studies 16. he is qualified to receive xx month's full tuition waiver from us.
" 17."5、争取外方经费支持或奖学金补贴
国家公派资助标准与国外全额可能有一定差额,在可能情况下,合理争取外方导师或院系在此基础上给予一定补贴。
不少国外院校的做法是在国家公派奖学金的基础上补足到平均水平。
其他的第三方资助来源。
" 18."6、国家留学基金学费资助
对于顶尖高校、顶尖专业的申请者,争取外方免学费未果,可考虑申请国家公派全额资助(即签证费 学费 生活费 一次往返旅费)。
竞争程度和评审标准较高,需参加全英文面试。
世界顶尖一流大学有较大的竞争力。
申请时需另附学费明细表、专家推荐信。
可申请部分学费资助。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资助学费管理办法(试行)》
" 19."7、利用好留学基金委已有合作奖学金项目
中国教育部和国家留学基金委与一些国外知名高校已达成协议、联合设立的合作奖学金项目。
校内推荐选拔时间和进程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及时关注留学基金委网站的信息更新和项目简章的公布。
http://www.csc.edu.cn/require/
" 20."合作奖学金项目的便利之处在于:
1、根据已达成协议,免学费问题自然得到解决,不需要另行沟通协调,不需要另行提供免学费证明。
如外方的录取通知里可能会说明: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between ~~~ and CSC 21. we will provide you~~~~~~
2、对外申请时,跟外方学校说明申请CSC的奖学金项目,外方即了解该项目且在申请过程中有专门的标识和联络机构。
3、英国牛津、剑桥、爱丁堡,美国哈佛、耶鲁、MIT、芝加哥,德国柏林、慕尼黑,加拿大UBC、多伦多等,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的大部分知名高校均有合作协议项目,具体可通过留学基金委网站的各专项项目简章查询有关信息及申请要求。
4、部分项目可能会提前启动,应注意留学基金委有关启动通知,或外方学校有关提示 。
" 22."四、各项申请材料及相应要求
1、个人申请表
(1)初审时提交《北京大学“国家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将于1月中旬开通至项目评审结束)。
(2)通过学校评审被确定为推荐上报者,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 23."2、外方院校正式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1)要求:使用留学院校专用信纸格式,应是无条件录取通知书。
仅以下条件性的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可视为符合要求:申请人得到中国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才能生效;申请人需另行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书才能生效;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
(2)录取通知书由外方院校正式签发,基本内容一般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留学身份(PhD/MS-PhD/Mphil-PhD Student),留学起止时间,外方导师,留学专业,费用情况(具体要求详见第3条),外方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及发函者的签字。
如因拟留学院校行政审批手续规定限制,在申请截止日期前无法出具正式入学通知,则须出具使用拟留学院校专用信纸打印并由对方主管部门负责人或导师签字的意向性录取通知,内容要求同上。
录取通知书为英语以外语言,应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核并签字确认,并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关键性内容建议用萤光笔做直接标注。
" 24."3、免学费证明、其他费用说明
相关内容如已体现在录取通知中,可不再附。
内容应包括:是否收取学费,是否提供奖学金,是否收取其他费用(如:联合培养博士生是否收取注册费及其额度)。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如收取学费,同时又提供资助或工作职位,应标明具体额度。
4、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应提供雅思、托福或外方院校录取要求的其他语种考试成绩单;以及外方院校/导师出具的外语水平明确达到录取要求的证明(如德、法、日等国,必要条件)。
注意:不能是外语条件尚未满足的录取通知。
" 25."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博士/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外语水平需符合国外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招生录取要求),或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WSK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1学年或连续工作1年以上;
4、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其中雅思成绩不低于6.5,托福成绩不低于95,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或相当于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能力水平考试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
5、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问题:外方要求低于上述要求;外方无明确分数要求;非英语国家语种语言培训
" 26."5、学习计划
内容应包括:研究课题的名称,课题背景介绍,申请人国内科研准备工作概述,出国学习预期目标,科研方法,科研工作时间安排,回国后的后续工作等。
学习计划应由外方导师签字。如暂无确定外方导师,可由本校导师签字或所在院系审核并签字。
研修计划/学习计划须用外语撰写,篇幅须在1500英文单词以上,参考模板见研究生院网站。
英语以外语种需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和所在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并加盖院系公章。
" 27."6、外方导师的简历
内容应包括:姓名、专业、所在院校、职称、职务、学术建树,近5年论文发表、课题、科研成果、专利和获奖等情况。
内容简要,重点突出,篇幅以1-2页为宜,并注明信息来源。
外方导师的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提供,可由国内导师代为提供并签字。
如尚未确定国外导师,可暂不提供,但需在申请表国外导师简介栏中说明。
" 28."7、正式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至最近一学期)
自本科阶段起的各学习阶段成绩单,直至最近一学期。
目前为我校硕士生、博士生,之前在其他高校学习者,提前准备原毕业院校开具的相关学习阶段成绩单复印件。
8、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生不需要)
9、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10、在读证明
11、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协议合作项目途径的申请者,除准备以上材料外,应同时按照项目简章要求提交对外联系申请材料及数量(一般是一套),具体参见各项目简章。
" 29."12、前往世界顶尖大学和顶尖专业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学费资助者,需另提供:
留学院校收取学费明细表(须由留学院校提供,或在留学院校网站上直接打印并注明来源网址)
单独出具专家推荐信2封(校内、外各1封,推荐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推荐信应使用有单位抬头名称的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
参加CSC统一组织的英文面试
" 30."上述材料,一式一份。
最后一页附目录并正面朝下,本人核对、确认无误。
部分材料、主要信息可做具体标注。
2-12留存扫描件,生成PDF文件。
具体参考:“申请 材料清单及要求”
" 31."留学基金委组织评审的考察因素主要包括:
(一)申请人综合素质:包括申请人的专业基础、学习成绩、经历及能力、综合表现、国际交流能力(含外语水平)和发展潜力等;
(二)留学目的国、留学单位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水平;
(三)国外导师情况;
(四)拟留学专业情况;
(五)出国留学必要性和学习计划的可行性;
(六)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推荐意见。
" 32."" 33."五、公派留学生的权利和义务
1、最终被录取的留学人员原则上不再调整留学身份、国别、院校、期限等。评审过程中及结果公布后确定选择其他offer,本人需尽早提交书面申明自动退出国家公派项目。
2、国家公派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派出前须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派出后留学人员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留学期间应自觉接受我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具体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3、签证类型按各国签证政策办理;赴美签证F1和J1都可以,具体由外方院校确定。
" 34."
4、国家公派在外留学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有专门规定,公派留学生应尊重并服从有关管理。
管理规定有刚性部分(违反涉及违约),也有灵活部分(如留学期限);
在外期间接受来自使领馆的管理和服务,学校作为推荐单位继续协助管理。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5、获得资助的留学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6、服务义务:
(1)学成后应按期归国,在国内工作两年,自主择业;
(2)两年内不得因私长期出国(3个月以上),因公出国应通过所在单位向留学基金委申请备案;
(3)取得博士学位后,因科研需要,可通过在外使领馆申请延期回国,在国外从事不超过3年的博士后研究,然后按期回国履行义务。
" 35."其他补充
1、有关本项目的通知、规定、表格及其它说明性材料等,在研究生院网页“国际交流”中的“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栏目内,近期更新( http://grs.pku.edu.cn/gjjl/gjgpyjsxm/ )。
2、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
3、未名-公派留学版:CN_Scholarship
4、如有疑问和建议,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62755598
5、有关材料请勿向外转载。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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